一、项目编号:SZJC-******-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机构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1号嘉华中心B座1301室 |
2 |
******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合安路东繁华世家雅景苑 1 号联排别墅 |
3 |
******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高刘路交口 三实大厦 10-11 层整层 |
4 |
******有限公司 |
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 129 号金保中心 1409 室 |
5 |
******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425 号远航大厦 1301 室 |
6 |
******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14号 |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55.2分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入围单价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管理中心等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 |
1.评估报告质量标准: 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评估收费标准及报价要求: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服务要求 土地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评估工作,于3个工作日内的完成土地评估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结果测算、审核修改、工作底稿撰写、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特殊项目,服从安排。 4.成果要求:按委托方要求时限提供已电子化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2 |
******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本次服务内容包括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处 ******管理中心等 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事项。 |
按征集人要求完成。 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 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3 |
******有限公司 |
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管理中心等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 |
按征集人要求及行业标准执行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4 |
******有限公司 |
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改变用途补******管理中心等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 |
评估报告质量标准: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民法典》、《土地管 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收费标准及报价要求: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 2000 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 号文 执行,折扣率统一为 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相关要求:(1)服务要求:土地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 1 个工作 日内开始评估工作,于 3 个工作日内的完成土地评估资料收集、 现场勘查、结果测算、审核修改、工作底稿撰写、报告备案等相 关工作;特殊项目,服从安排。(2)成果要求:按委托方要求时 限提供已电子化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5 |
******有限公司 |
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企业改制中国有土地处置等业务,以及宿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储备中心等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完 全响应并满足征集文件服务要求。 |
土地评估报告符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 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响应并满足征集文件服务 标准。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6 |
******有限公司 |
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管理中心等交办的其他评估业务。 |
土地评估报告应符合《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 [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若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 (1)服务要求:土地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1个工作日内开始评估工作,于3个工作日内的完成土地评估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结果测算、审核修改、工作底稿撰写、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特殊项目,服从安排。 (2)成果要求:按委托方要求时限提供已电子化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
工业用途土地评估收费为单宗报告2000元;其他用途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参照皖价服函[2012]67号文执行,折扣率统一为30%,单宗报告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 |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奎(组长)、邱稼、纪华、刘益兰、朱天奇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
******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2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科长、王工
电 话:0557-******、 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