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内容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全过程。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地下水储备制度专题研究、地下水保护治理措施体系专题研究。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经费498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4.684万元,来源于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单位在招标代理方面有突出的成果,较为熟悉海南招标代理方面基本情况,并具有项目咨询招标代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申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
(二)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省水务厅办公楼323室(需密封并注明“申报单位+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申报”)。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323室陈先生负责,联系电话:0898-******。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1月11日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内容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全过程。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地下水储备制度专题研究、地下水保护治理措施体系专题研究。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经费498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4.684万元,来源于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单位在招标代理方面有突出的成果,较为熟悉海南招标代理方面基本情况,并具有项目咨询招标代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申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
(二)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肆份(另外需提供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省水务厅办公楼323室(需密封并注明“申报单位+海南省地下水保护利用规划项目招标代理申报”)。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323室陈先生负责,联系电话:0898-******。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