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学院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北外环二路与灵璧路交叉口宿州网易联合创新中心218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488600.00元)
评审得分:92.1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学院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学校护理、助产、医学美 容技术、药学、中药学、 药品生产技术、中医学、临床医 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 医学技术、卫生 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的 实 验、实践教学信息化的管理平台。 |
服务要求 |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15 个日历 天,交付为成品交付,我司在签定合同后 3 个日历天内进 行安装调试,12 个日历天内交付用户正式使用;本项目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及技术服务。 |
服务标准 |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伟(组长),马玮,陈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 160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忠、王肖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