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80号】)的文件精神。为实施好我区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财政局,拟推荐鼎城区钰田湘甲鱼养殖家庭农场、水产养殖大户旷建湘参与项目申报。
以上两家主体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6-******。
******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