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桃源县展豪注塑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4157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桃源县展豪注塑厂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陬市工业园国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桃源县展豪注塑厂 |
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 目 概 况 | ******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依托厂房新增设备,占地面积1200㎡。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主要为广告塑胶制品生产制造,设计年产200t广告塑料制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存储及成品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搅拌机密闭产生颗粒物极少,无组织排放;厂内工艺废气主要是聚丙烯塑料粒子熔融作用下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3t/a,在注塑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效率90%,风机设计风量6000m3 /h,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收集的有机废气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依托国宗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陬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如破碎机、注塑机、冷却水塔等,通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