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D0FNKW45 | ******街道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7幢3号楼1507、1508室 | 91.42(均分制) | 7279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汽车实训设备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宁、许小军(采购人代表)、刘显进、戴佑敏、赵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1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排名 |
******有限公司 | 91.42 | 1 |
******有限公司 | 76.49 | 2 |
******有限公司 | 69.4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单位地址:丹阳市云阳镇丹金路1688号
联系人:洪佳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姜萍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萍
电话:05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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