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木塑复合材料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l************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木塑复合材料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9万吨木塑复合材料技改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
二、公示内容
******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木塑复合材料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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