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石门县浩康塑料制品厂《年产2万吨塑料粒、200万个塑料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门县浩康塑料制品厂年产2万吨塑料粒、200万个塑料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石门县浩康塑料制品厂
******居委会一分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闫总 ******